
今天到公司收到補發的信用卡之後,等於間接判了小康柏死刑。
已經容忍小黑一段時間了,但再怎樣小黑也是陪伴著我環島、浸水,從螢幕、主機板、硬碟、電源線全身上下,幾乎每一個配件都被我換過。
雖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,但效率還是比較重要的,所以我不會把你賣掉的。(明明就賣不出去)。
不過今天買筆電的感覺,相當阿莎力,到了光華商場也沒有想比價念頭,直接就殺到一間資訊公司,和業務說。
我要十六吋的電腦、4G記憶體、獨立顯卡,當拿出ASUS N61這款時,直接就決定把機器抱走。原來我也是可以這麼的果斷阿。
總之今天刷了五萬多,換了ASUS N61這款筆記型電腦。接下去我也沒有理由可以牽拖,新電腦代表更有效率,不能打混了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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