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傳播妹,打槍打出一片天

說到傳播妹,沒有經過包裝,在市場上就只能值一小時1000元,還得被經紀人抽上200-300不等的佣金。
而經過包裝,就像最近被新聞追著跑的凌葳威所仲介的女藝人,可能價值數萬元到數十萬。
一樣功能,只是有品牌跟沒品牌差異罷。而這是演藝圈的黑暗面?這是道德沉淪價值敗壞?別想太多~這只是市場需求。

我不是傳播經紀人喔~~以下都是聽朋友講的~
在傳播妹裡面,如果客人覺得不值一小時1000元,當場直接打槍但禮貌性還是會給個200元車馬費。
接下來就直接稱這樣的妹叫打槍妹好了~
有次某個經紀聊天,他說:光領兩百元,打槍妹也能月入三萬喔。
這有可能嗎?經過他分析之後,我才恍然大悟,原來這樣也是一種生存的方式。

傳播經紀人,手上的妹越多也就等於資源越多,當人數一多就很難親自去審核究竟妹的素質是好還是差。
於是在這樣的情況下,有些素質糟到不行的妹,也許用一個假名、假照片,同時入不同經紀人旗下,就可以隨時接傳播需求的通告。
 
打槍妹的原則就是,絕對必須要被打槍。
200車馬費是現領,還不用回給經紀人。若是糟的不夠徹底,沒有被打槍,反而會造成打槍妹的困擾,這代表客人勢必會付錢,打槍妹勢必要回到公司退抽佣給經紀人,如此一來【打槍妹】的真實身分就會在經紀人面前曝光,搞不好經紀人就直接開槍而不是打槍了吧。沒有經紀人會希望手上拿到的不是璞玉。

於是不斷被打槍,每次收取200元,往返於各大KTV,一天跑個六七攤一個月下來少說也有萬把元。

被打槍之後需要面對挫敗的勇氣,但被打槍的極致呢~卻充滿令我驚訝的創意~真是天才。

新筆電入手,小黑升級大黑


今天到公司收到補發的信用卡之後,等於間接判了小康柏死刑。
已經容忍小黑一段時間了,但再怎樣小黑也是陪伴著我環島、浸水,從螢幕、主機板、硬碟、電源線全身上下,幾乎每一個配件都被我換過。

雖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,但效率還是比較重要的,所以我不會把你賣掉的。(明明就賣不出去)。

不過今天買筆電的感覺,相當阿莎力,到了光華商場也沒有想比價念頭,直接就殺到一間資訊公司,和業務說。
我要十六吋的電腦、4G記憶體、獨立顯卡,當拿出ASUS N61這款時,直接就決定把機器抱走。原來我也是可以這麼的果斷阿。

總之今天刷了五萬多,換了ASUS N61這款筆記型電腦。接下去我也沒有理由可以牽拖,新電腦代表更有效率,不能打混了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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